各教学科研单位:
根据学校“十四五”规划以及《welcome皇冠地址“聚贤工程”实施办法》(西校〔2022〕192号),现将2023年教学科研岗位选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选聘岗位及条件
选聘岗位及条件按照现行“聚贤工程”文件执行。以下几点需要注意:
1.对于优秀教授和优秀副教授的界定
优秀教授:对于已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,近五年成果达到本学科申报学术型博导的基本条件;对于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,近五年成果达到所在学科破格申报教授的水平。应届博士毕业生以及海外博士后,科研项目不做要求。
优秀副教授:近五年成果达到本学科申报教授的水平。应届博士毕业生以及海外博士后,科研项目不做要求。
2.著名学者A岗,为引进在海外及港澳台著名大学担任教授、副教授职务的外籍或港澳台人员而设立,全职聘用。
著名学者B岗、C岗,为聘用刚刚退休的校内外著名学者设立,分别对标我校含弘岗中领军岗和英才岗人选的上岗条件。引进前需要和人力资源部沟通。
3.当年出站的博士后或无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博士,原则上预聘在讲师、副教授或含弘研究员岗位,不聘用到教授岗位。
4.已在原单位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,原则上聘用在同级岗位。预聘期结束达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条件,转入常规岗位管理。
5.对于达不到相应引进标准,因工作特殊需要调入的教学科研人员,近五年成果达到学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条件的,根据相应职称可以直接按常规岗位管理,但不享受安家费和科研资助金。
二、选聘程序
学院需完成的各岗位具体选聘程序如下:
项目/类别 |
含弘研究员 |
教授 |
副教授 |
讲师 |
著名学者A |
思想政治素质考察 |
√ |
√ |
√ |
√ |
√ |
单位资格审查 |
√ |
√ |
√ |
√ |
√ |
教学能力考核 |
√ |
√ |
√ |
√ |
|
学术水平考核 |
√ |
√ |
√ |
√ |
|
心理健康评估 |
√ |
√ |
√ |
√ |
√ |
引才风险评估 (外籍、中国港澳台) |
√ |
√ |
√ |
√ |
√ |
第三方外审 |
√ |
√ |
√ |
|
|
党政联席会决策推荐 |
√ |
√ |
√ |
√ |
√ |
建议学院线下进行考核,同时在线下现场完成心理健康评估。
三、聘期管理及要求
以上岗位除著名学者岗位外均为预聘制岗位。聘期管理及要求按照《welcome皇冠地址“聚贤工程”实施办法》第五章执行。
四、工作要求及安排
1.本校学缘教师达到或超过≥70%的,“十四五”期间严禁选聘本校学缘师资。本校学缘教师达到35-70%的,从严控制选聘本校学缘师资,“十四五”期间可择优选聘本校学缘总人数不超过总选聘人数的1/5;本校学缘教师未达到35%的,“十四五”期间可择优选聘本校学缘总人数不超过总选聘人数的1/3。聘任至含弘研究员岗位的本校学缘者除外。
2.预聘到高级职务岗位者,既要占用进人指标,也要占各单位的高级职称指标。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指标使用,严格把握进人条件。
3.各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,确认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,并按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工作。若经核查发现弄虚作假、单位审核不实的情况,直接取消申请人的选聘资格,并给予相关单位记入本年度党建与事业融合考核负面清单。
4.选聘资格仅保留一年,自公示结束日起算。
5.成果列表要求做了调整,请注意提供证明材料(文章、项目)电子档。所有材料汇总打包并以“单位+选聘材料+年月”命名发送至邮箱szzp@swu.edu.cn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张晓琦樊莉萍
联系电话:023-68254265